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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规范操作证书等级考核期间的考风考纪,2009年北京考场考核纪律规定如下:
1 所有参考人员按照事先公布的座位就做,不得私自更换位置。
2 考核期间不得翻阅任何书籍、资料,首次发现予以劝告,再次发现取消考核资格。
3 考核期间须关闭手机。玩弄手机或手机铃响,无论是否使用,即视为放弃考核资格。
4 考核期间不得与其他参考人员说话或传递物品(含文具),首次发现予以劝告,再次发现取消考核资格。
5 参加考核人员须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,并接受录音、照相、录像等形式的监督。
6 不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或影响考核进行的,将被取消考试资格。
7 校园内不得吸烟,如有吸烟者,一经发现按放弃考核资格处理。
如报名参考者对以上纪律规定存有异议,可向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提出意见或建议。
同时,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希望各地考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监督工作,考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