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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鼓励个人业余电台 参加业余无线电竞赛的办法
   
  

CRSA总部

关于鼓励个人业余电台 

参加业余无线电竞赛的办法 

  

目的: 

   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业余无线电活动的发展,鼓励更多的国内爱好者参与国际、国内举办的业余无线电竞赛活动,允许具有一定水平的业余电台在国际竞赛中适当减少呼号长度,以有利于提高成绩,特制订此办法。 

竞赛呼号的形式及使用对象: 

    竞赛呼号的形式为1×2或者是1×3的形式(即前缀1个字母,后缀2或3个字母)。前缀为“B”。 

    竞赛呼号只分配给设台人达到一定竞赛水平标准的个人业余电台。 

竞赛呼号申请方法及使用原则: 

    竞赛呼号由个人业余电台设台人向CRSA竞赛及奖状工作组提出申请(申请地址:南京538信箱 奖状与竞赛工作组负责人收 邮政编码:210005)。工作组审查合格后,报CRSA总部发给关于预配呼号的证明函,然后由设台人持函报相关无线电管理机构批准后使用。 

    竞赛呼号只可用于参加国内、国外举办的各类业余电台比赛,不允许用于日常通联。 

    为方便业余电台管理和QSL卡片管理,申请者的竞赛呼号区号和后缀与相关业余电台原呼号后缀相同。如业余电台BA9AA的竞赛呼号为B9AA,BA0AAA的竞赛呼号为B0AAA,以此类推。 

    CRSA总部可以决定某些竞赛呼号保留作为特殊用途,不予分配,例如(但不限于)后缀为HQ、RSA等。 

    在呼号后缀冲突的情况下,以先申请者先获得呼号为原则。 

申请条件: 

    申请人必须持有有效的一级或者二级操作证书及电台执照; 

    申请人必须证明本人在申请日之前两年内连续参加了CRSA举办的全国业余无线电锦标赛或者国际业余无线电比赛,并且每次比赛QSO数不得少于规定数量。可以用于申请竞赛呼号的竞赛名称及要求的最低QSO数量见附件。 

    申请人必须保证在申请使用的竞赛呼号有效期内,至少参加国际或国内比赛2次(含2次)以上,并且如期向竞赛组织单位寄出比赛成绩。 

申请时须同时呈交的材料: 

    达到申请条件的有效证明; 

    竞赛呼号的申请及维持费用(每年50元)。(请注意:汇款地址请严格按照上述“申请地址”填写,收款人千万不要填写个人姓名,否则影响办理。)。 自2004年起竞赛呼号的有效期以及费用收取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管理。 

呼号使用期限和回收方法: 

    竞赛呼号一次申请最长可申请使用3年。到达使用期限时可申续期使用。对于自CRSA发出关于预配呼号的证明函或者确认续期之日起满3年而原申请人未提出申请续期使用的,原指配即行失效,该竞赛呼号进入禁用状态,期限3年,逾期解除禁用后方可重新供其他竞赛呼号申请人申请使用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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